两会代表热议“区块链”:发展与风险并存
2018-03-05 08:24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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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王春晖

    区块链(blockchain)乃基于分布式账本(distributed ledger)技术与加密算法所发展的一种崭新架构,可确保交易具有秘密性、不可逆性、不可否认性,借此达到创造信任(create trust)的功能。最初,这项技术仅是一个“没有问题的解答”,直到最早的加密数字货币-比特币出现后,它才逐渐受到市场瞩目、潜力逐渐被发掘。

   今年两会上,部分政协委员、人大代表针对区块链发展表达了自已的看法,区块链也一度成为热议项目。代表们在肯定了区块链技术发展前景的前提下,也提出了应当关注区块链技术发展中的风险与安全。

   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、全国政协委员俞敏洪表示,区块链出现使未来所有商业连接都面临挑战。他在青年论坛——新时代的新追求上发表演讲时曾表示,现代连接是互联网+人工智能的连接,区块链的出现,使人与人之间的连接没有了中心载体,成为完全去中心化概念,完全可以通过区块链做到。

    71名广西自治区政协委员联名建议:广西应抢先发力,加快引进和培育区块链产业。提案提出,广西应确定区块链发展战略,尽快出台关于加快区块链产业发展的决定、产业规划、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,做好顶层设计和实施落实计划;加快引进和研发区块链技术,实现“区块链+”与行业的广泛、深度融合,并力争作为样板工程在全国推广;设立区块链产业发展基金,建立基于区块链和可信网络的创投孵化器;共同发起区块链联合产业基金,为区块链产业落户广西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。

   今年,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长徐立毅在杭州市两会上提出:2018年杭州将加快培育区块链,地位仅次AI和虚拟现实。他指出,2018年,杭州将通过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,加快动能转换和结构调整,加快培育人工智能、虚拟现实、区块链、量子技术、商用航空航天等未来产业,从而实现聚焦创新驱动和结构优化,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。

    全国人大代表、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召开媒体沟通会,披露为今年两会带来的八份书面建议。会上,马化腾在回应媒体提问时表示,区块链技术是创新的技术,但发行数字货币“是一个非常有风险的事情”。

   马化腾认为,区块链技术可以应用在很多领域,比如票据的认证。现实生活中,票据是不可被复制的,用区块链就可以真正模拟现实社会中的这种单据、票据的唯一性。腾讯在积极地探索区块链在各个场景中的应用,但目前区块链技术还在发展的早期。

   全国政协委员、360董事长周鸿祎在两会发布会上指出,比特币是区块链唯一刚需场景。现在区块链这么热,还没看到什么非用不可得场景,唯一就是比特币。比特币有账本不可篡改的特点,但也有遭受网络攻击的隐患,比如当有人掌握了51%的算力,或者未来量子计算破解了“挖矿”的哈希算法,对区块链技术都是一个挑战。如今出现了很多交易所、钱包,也发生过安全事件,丢失了虚拟资产,恰恰说明区块链技术需要安全保护。

   全国政协委员、网易CEO丁磊强调,不要借技术名义和噱头炒作区块链。区块链本身是技术,能解决很多问题,应用场景很丰富很广泛,其中一个应用是智能合约,其中放入生物信息的特征,那就会解决人与人的信任问题。信任问题解决后可以推动金融领域发展,比如借钱收款等。但现在感觉区块链存在过度炒作的情况,技术本身没有坏处,只是不要借技术名义和噱头来进行炒作,而应该根据具体应用场景结合。

    全国人大代表、苏宁控股集团董事长张近东在2018两会建言,提出建立跨地域、跨行业,能够面向整个社会开放的数据共享平台,加强数据安全立法,同时逐步加大引入人工智能和区块链技术,推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、区块链等新技术的融合,提高对风险因素的感知、预测、防范能力。

     笔者非常赞同马化腾、丁磊和张近东等代表的分析:区块链技术还在发展的早期,发行数字货币“是一个非常有风险的事情”;不要借技术名义和噱头炒作区块链;要提高对区块链风险因素的感知、预测和防范能力。笔者认为,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还在处在萌芽阶段,目前区块链技术的炒作远远大于应用,区块链技术的发展趋势和应用场景仍然在探究之中,无论是虚拟货币还是其他领域,鱼龙混杂,具有较高的金融风险和技术风险。需要进一步理清对区块链应用的认识,避免新技术概念的滥用和误导。

    认识区块链技术应当从互联网底层多种技术的集合体开始,包括P2P通信协议、分布式存储数据库技术、加密算法、共识算法等技术,通过这些技术的整合创造了一种按时间序列、按区块记录数据的模式。所有数据在所有节点备份的数据库结构,达到去中心化、点对点传输、透明、可追踪、不可篡改、数据安全及信用的自我建立的功能。

    总体来看,区块链是多项技术融合产生的创新。然而,有些事实必须理清,如.物理上的多方是否等于参与的多方;区块链本身是否直接等于不可篡改;区块链的不可篡改性与数据事实真实的关联等。

    在此建议,当前监管部门应当首先从金融风险的角度,加强对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的监管,尤其关注以区块链的概念募集资金,给投资者发送代币,炒作上线交易以及买卖代币等。以上行为是打着“区块链”的旗号实施一种非法金融的行为,如果监管缺失,从业者失去法律的底线,那么每一个环节都可能会产生不可预测的风险,互联网金融市场爆发的风险就是前车之鉴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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